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市公积金中心:下调贷款利率 缓解购房压力>>详情
索 引 号 762301475/2025-0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 2025-01-03 主题词 下调贷款利率 缓解购房压力
【字号:
打印

市公积金中心:下调贷款利率 缓解购房压力

为落实落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有关规定,市公积金中心提前谋划、务实推进、按时调整,并免除贷款职工个人申请环节,确保群众公积金住房贷款按照新利率顺利调整,进一步缓解群众购房压力。

立即落实,明确调整时间。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后(即2024年5月18日之后)新发放的贷款,贷款利率按照新利率执行。对于已经成功放款的存量房贷(即调整前已经放款的公积金贷款),其利率会在次年1月1日根据当天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调整。

分类施策,规范操作流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通知要求,中心及时对公积金利率进行调整操作,主要包括更新系统利率参数、重新计算贷款利息等步骤。对于已经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将根据调整后的利率重新计算贷款利息;对于新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则按照调整后的利率进行贷款发放。

畅通渠道,多元同步宣传。在利率调整前,中心及时发布利率下调相关,明确调整的时间、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以及调整的具体执行方式等,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进行同步发布,确保广大公积金缴存人及时知悉相关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