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5-0119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5-16 | 主题词 | 生育医保政策 |
(1)降低门槛,提高待遇。生育保险享受门槛由连续参保12个月降至市内连续参保6个月。在生育医疗费限额标准内,扣除自费费用、超限价自付、乙类诊疗项目先行自付后不设起付标准,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由统筹(生育)基金据实结算,有效减轻职工生育负担。今年1-4月,累计为508人次报销医疗费 89.8万元,发放生育津贴51.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生育人次增长48%。(2)便捷报销,高效服务。依托国家医保APP、四川医保APP等线上平台,实现异地就医备案“零跑腿”,生育医疗费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异地生育中心报销由原来20个工作日缩短到现在的10个工作日内,减少群众垫资压力。(3)全程保障,温暖民心。优化新生儿参保政策,新生儿可根据医学出生证明即可参保,出生后90日内无待遇等待期,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在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期间,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含多孩),且户籍登记在广元市的,参加广元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还可享受参保补贴等惠民政策。同时,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还将“取卵术”等13项治疗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且每人终身可支付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