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567/2025-03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 | 2025-05-07 | 发布日期 | 2025-05-16 | 文号 | 广府办发〔2025〕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
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安排部署,为推动2025年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合理、高效,提升各部门联合监管效能,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元市2025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计划》)。
二、制定依据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9〕58号)等要求,制定本年度联合监管计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监管方向。
三、适用范围
2025年,广元市各市级部门将按照《监管计划》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任务,覆盖成品油市场、校外培训机构、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养老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旅馆业等多个领域和行业。
四、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监管方式常态化。明确了57项部门联合监管任务,涵盖27个市级部门,实现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广元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整合优化提效能。明确了各项联合抽查任务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检查对象、任务名称及完成时限等,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同时,按照规范涉企检查、减少重复检查的要求,遵循行业主管部门、事项多的部门为主的原则,科学合理地整合了6项近似的监管计划,有效避免重复检查。
(三)分级分类精准化。对抽查对象为企业的全面实施了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定了不同信用等级企业的抽查比例或数量。对信用好、风险较低的经营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风险高、违法失信的经营主体,实行重点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了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精准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