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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99/2025-02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5-06-19 主题词 自然保护地,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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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的公示

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征求四川省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建议方案意见的函》(川林护函〔2025〕530号)要求,经省联合审查组审查同意,形成了《广元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现将我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拟保留自然保护地

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米仓山大峡谷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四川柏林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四川苍溪国家级森林公园、四川苍溪梨仙湖湿地公园、四川汉王山东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四川嘉陵江源湿地自然保护区、四川剑阁西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四川剑门关地质公园、四川九龙山自然保护区、四川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南河国家级湿地公园、四川青川地震遗迹国家级地质公园、四川省曾家山鸳鸯池森林公园、四川省栖凤峡森林公园、四川水磨沟自然保护区、四川天曌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四川省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

二、拟归并自然保护地

四川广元朝天地质公园与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合归并为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三、拟撤销自然保护地

四川黑石坡森林公园。

公示期限: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3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6月23日前通过联系电话或书面反馈方式至广元市林业局。单位反馈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联系人:陈锴,联系电话:0839-3236602,联系邮箱:175573408@qq.com。


附件:广元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后拟保留名单



广元市林业局
2025年6月19日


附件

广元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后拟保留名单

序号 名称 类别 级别 涉及区县 面积(公顷)
1 四川苍溪国家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 国家级 苍溪县 754.9
2 四川省曾家山鸳鸯池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 地方级 朝天区 2454.83
3 四川省栖凤峡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 地方级 昭化区 639.29
4 四川省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 地方级 旺苍县 3025.19
5 四川天曌山国家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 国家级 利州区 1258.5
6 四川剑门关地质公园 地质公园 地方级 剑阁县 4862.36
7 四川青川地震遗迹国家级地质
公园
地质公园 国家级 青川县 3636.87
8 四川汉王山东河湿地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旺苍县 491.88
9 四川嘉陵江源湿地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朝天区 3962.02
10 四川剑阁西河湿地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剑阁县 1543.18
11 四川九龙山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苍溪县 2843.41
12 四川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 旺苍县 23020.55
13 四川水磨沟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朝天区 5613.47
14 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 利州区
青川县
37941
15 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 朝天区
剑阁县
利州区
昭化区
46905.53
16 米仓山大峡谷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 旺苍县 15664.84
17 四川柏林湖国家级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 国家级 昭化区 351.91
18 四川苍溪梨仙湖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 地方级 苍溪县 545.38
19 四川南河国家级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 国家级 利州区 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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