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3602/2025-046 | 公文种类 | 函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时间 | 2025-06-20 | 发布日期 | 2025-07-09 | 文号 | 广住建函〔2025〕16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号建议答复的函 |
罗莉萍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广元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后续管理的建议》(第10号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场监督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强化政策协同,完善管理体系
为规范广元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我市于2022年2月出台了《广元市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细则》,构建了“建设-管理-运维”全链条制度框架,明确要求电梯共有人须委托具备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共有人代表管理电梯,受托人需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涵盖日常巡检、维保监管、应急处置等职责。
针对产权归属与使用单位界定问题,2025年5月《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四条明确:已移交的电梯,受委托管理方为使用单位;未委托管理的,所有权人或实际管理人为责任主体。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据该条例,加强对电梯使用登记环节的监管,确保电梯在取得安装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及使用标志后,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杜绝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的行为。
二、创新管理模式,推进专业化委托运维
抓好《广元市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细则》实施,倡导电梯共有人委托专业的物业公司或维保单位来承担电梯的管理工作,以期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并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认真贯彻住建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等文件,推广保险机制,督促加装电梯牵头部门指导业主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购买电梯综合保险。强化维保单位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将定期开展维保质量抽查,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维保、服务不到位的单位依法查处,倒逼服务质量提升。
三、构建智慧应急体系,提升救援响应效能
针对电梯应急救援痛点,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住建局加快建设969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形成联动机制,重点以96933电梯应急救援呼叫中心为纽带,将电梯故障发生地、应急处置服务中心、救援单位进行联动,实现电梯救援统一调度指挥和专业救援,提高救援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覆盖面,提高电梯救援的综合管理水平。我局将持续关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后续管理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加装电梯的安全、有效运行。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后续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0日
(联系人:陈兴旺,联系电话:1811369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