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25-036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7-04 | 主题词 | 医保结算 |
(1)改变结算模式。针对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当月发生、次月申报”情况,改变为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新模式,将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压缩至7个工作日,推动审核效率较传统模式提升100%。(2)打通对接壁垒。围绕市区级主管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建立动态对接、定期研判等协作机制,重点保障合规费用按照60%的预付比例进行周拨付,剩余40%实行月度清算。(3)分点试行推广。划分医院、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根据垫付体量靠前情况,分别筛选嘉陵卫生服务中心、宝轮二人民医院、芝心大药房城区中心药店纳入首批试点,已拨付并及时结算首笔医保基金费用421391.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