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号建议答复的函>>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356/2025-019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5-07-14 主题词 人大建议
【字号:
打印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号建议答复的函

范毅邦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S17南江经苍溪至三台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建议》(第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南江至三台高速公路是国家“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规划的重大项目,起于巴中市南江县,途径广元市旺苍县、苍溪县,南充市阆中市、南部县,绵阳市盐亭县、三台县,止于德阳市中江县,全长约270公里,总投资488亿元。按照国省工作要求,项目需在三季度达到开工条件。目前,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通过省发改委审查、招标文件已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审查,沿线地市人民政府正在开展招标文件审定工作,预计6月底前挂网招标、7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同时,我局正加快推进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要件办理工作,全力推动项目先期点位三季度开工建设。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