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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508/2025-010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5-07-15 主题词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回复市第八届人大第 5 次会议第 158 号建议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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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回复市第八届人大第 5 次会议第 158 号建议的函

广自然资函〔2025〕364 号

陈建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第 5 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土地进出平衡工作的建议》(第 158 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在耕地“进出平衡”工作中,对国家下发图斑,除永久基本农田必须原址整改恢复外,一般耕地可原址整改恢复,亦可异地恢复,即对偏远、耕种条件差,整改后难以持续耕种的耕地,可异地选择地块恢复为耕地,实现辖区内耕地进出平衡。但个别地方因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在“牢守耕地总量”压力下,即使图斑地块质量不高也选择原址恢复,存在恢复地块难度大,利用成效不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家耕地保护改革相关政策,一是组织县区按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稳定利用耕地适量增加、耕地布局不断优化”的总目标,严格控制耕地流出,稳妥有序流入。二是针对存量非耕地,实事求是留足过渡期,组织编制非耕地过渡期方案,明确过渡期范围,采取“认定一批、恢复一批、置换一批”的方式分类处置,既确保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又防止出现简单化、“一刀切”乱象。三是借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林耕置换等逐步优化耕地布局,推动零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整合调整,促进集中连片,逐步腾退偏远劣质耕地,减轻偏远劣质耕地反复撂荒形成的恢复压力。四是提请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提高耕地种植补贴并按时足额发放,激发农民耕种积极性,防止耕地反复撂荒。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5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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