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84709009/2025-016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国资委 |
发布日期 | 2025-07-15 | 主题词 | 关于进一步强化市县(区)国资监管部门联动合作的人大提案建议公开 |
尊敬的刘兴东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国资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市县(区)国资监管部门联动合作的建议”(第180号)收悉,我委积极组织研究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抓实国资监管“一盘棋”。今年以来,我们组织精干力量全面梳理了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以及市级有关部门关于国资国企管理方面的140余份规范性文件,对市国资委出台的国资监管制度文件进行了立改废释系统性清理,形成政策法规汇编下发至各县区国资监管机构查询使用和工作参考。同时,指导县区国资监管机构修订完善薪酬管理、外部董事聘用等各类制度,现场指导制度修改制定10余次。拟定市国资委2025年度指导监督县(区)工作计划,从产权管理、规划发展、国资监督等方面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加强对县(区)国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服务,推动形成全市国资系统工作“一盘棋”。
(二)强化上下联动精准指导。坚持“大国资、一盘棋”理念,加强对县区国资国企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组织开展现场调研、召开专题会等形式,全面了解县区国资国企监管与运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邀请县区国资国企参与“国资大讲堂”“投资大讲堂”等专项业务培训,内容涵盖国资监管法规、公司治理、风险防控、财务监督等,助力县区国资国企干部提升专业素养和监管能力。督促各县(区)高质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指导县区属国有企业全面完成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和产权登记管理,并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统计数据完整准确,国有产权管理规范有序。
(三)持续开放信息化平台。修订完善《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鼓励各县区属国有企业积极通过该平台开展项目采购,充分发挥平台在节约成本、规范采购方面的作用。近三年来,县区属国有企业通过该平台开展项目采购250余宗,预算金额5.5余亿元,成交金额4.78余亿元,节约资金0.72余亿元,节支率13%。持续优化完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目前已完成平台“三重一大决策运行”“项目投资监管”“资产管理”等系统板块建设,基本实现信息实时更新等功能,有力提升了数字化监管水平。目前,我委正积极与各县区国资监管部门沟通对接,了解使用需求,加强统筹规划,力求建成能满足市县(区)两级国资监管工作的信息化系统,不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2025年度指导监督县(区)工作计划,抓好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切实强化市县(区)国资监管部门联动合作。一是持续加大对县区国资国企工作的指导监督,健全完善上下联动、规范有序、全面覆盖的指导监督工作体系,构建全市国资监管大格局。二是持续全方位、多层次组织开展县区国资国企监管经验学习交流,实现信息互助共享,推动国资监管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三是持续加大与县区国企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纵向合作,充分利用县区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
再次感谢您对国资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
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