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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25-03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7-15 主题词 人大建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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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 关于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03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剑雄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县(区)财政收入分成机制,并对困难县区给予支持和倾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小型汽车驾驶员考试收费划分问题

2022年,按照公安交管系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为加快简政放权,便民利民,我市将小型汽车考试业务下放到具有承接条件的剑阁县、苍溪县、旺苍县管理。按照委托下放业务有关要求和职能职责划分,市交警支队承担考试业务受理、审核监督、证件制发以及录入备案等工作,统筹考虑到市县(区)考试成本等因素,参照省内成都市、乐山市、广安市、德阳市等市州做法将考试业务规费收入分别按照省(30%)、市(30%)、县(40%)合理划分。

二、关于法检两院罚没收入上划问题

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市级相关部门商各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县(区)法院、检察院依法取得的诉讼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全额缴入市级国库。针对基层财政困难实际,市级财政按照当年上划非税收入40%的比例,通过财政体制结算分别补助各县区,三年来累计向剑阁县补助4234.21万元,有效强化了基层法检部门的经费保障,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

三、关于对困难县区给予支持和倾斜

剑阁县作为全省39个欠发达县域之一,市财政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其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部署要求,市财政近年来不断加大对剑阁县的支持力度,2022年—2024年市级财力累计安排各类补助资金11899.7万元,位居全市前列,年均增长7.7%,其中,剑门关高级中学扩优提质项目2000万元,支持普通高中学校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903.5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高质量发展;托底性帮扶市级财力补助资金303.6万元,支持剑阁县加强基础设施补短、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基本公共服务提升

目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四川省正在进行财税体制改革,在推进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面,根据减轻基层负担、体现区域差别的原则,合理研究确定各地的支出责任下一步,市财政将抢抓全省财税体制改革政策制定窗口期,加大向省财政厅对接汇报力度,充分考虑我市属于革命老区、脱贫地区、盆周山区,人均可用财力、人均财政支出处于全省较低水平等特殊因素争取在分类分档明确省对不同地区支出分担比例方面给予我市倾斜支持,降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同时,市财政将通过自身财力继续支持剑阁县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剑阁县也需着力培育优质财源,积极向上对接,多措并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共同保障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投入。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广元市财政局 0839-3261776

广元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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