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25-0391 | 公文种类 | 函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成文时间 | 2025-06-09 | 发布日期 | 2025-07-17 | 文号 | 广利府函〔2025〕6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人大建议 |
广利府函〔2025〕67号
高玉梅、苏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利州区文旅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白龙湖文旅开发,助力全域乡村振兴”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责成我区办理。您的建议对我区进一步推动白龙湖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开发、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区高度重视并落实了牵头领导和相关部门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生态保护”的建议
我区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格遵循《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法规,科学统筹保护与开发。下一步,我区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细化生态修复措施,加强环境监测,确保景区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
二、关于“加快‘太阳湾’文旅项目审批”的建议
针对项目审批周期长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区水利局正积极对接省、市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小三峡景区详规报审工作。目前,该规划已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已完成国家林草局初审意见修改。5月26日,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研究,目前编制单位正在修改完善。
三、关于“基础设施‘环湖路’上档升级”的建议
区交通运输局已将利州区金洞乡至三堆镇公路幸福美丽乡村路(全称)环湖路改造纳入我区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2亿元,提升道路等级,增设岸钓点位、观景平台及配套服务设施。目前,正在积极向上对接,争取资金支持,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力争“十五五”期间启动部分路段改造工程,全面提升游客体验和沿线村庄交通条件。
四、关于“增强招商引资力度”的建议
待小三峡景区详规报审取得批复后,我区将依托白龙湖“山湖一体”特色资源优势,包装一批优质文旅项目。一是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靶向招商,锁定北京、西安、重庆等重点区域,精准对接文旅龙头企业,主动上门沟通洽谈,全力促成文旅龙头企业落地利州。二是借助重大节会、投资招商活动等平台进行宣传推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景区开发运营,全力推动利州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保护、开发建设、监督工作,《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景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协调组织与执行,均由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主要负责,建议由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牵头协调推进跨区域、跨行业的白龙湖重大项目建设,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的建设主体责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共同推动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科学有序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区将以白龙湖小三峡景区规划获批为契机,加快推动文旅项目落地,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强化生态保护与产业融合,确保您的建议落地见效。衷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利州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系人:田翊
联系电话:0839-3306427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意见反馈表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