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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17X/2025-017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文时间 2025-07-16 发布日期 2025-07-22 文号 广府办发〔2025〕15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绿色家居、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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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突破发展绿色家居产业八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广府办发〔2025〕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广元市突破发展绿色家居产业八条政策措施(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6日



广元市突破发展绿色家居产业八条政策措施(试行)


为推进绿色家居产业突破发展,加速形成超百亿绿色家居产业集群,加快打造中国西部绿色家居产业名城,为再造一个“工业广元”贡献力量,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项目招引。社会人士或社会机构牵头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绿色家居产业项目,在该项目入驻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并竣工投产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的0.5‰给予项目引进牵头社会人士或社会机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企业协同发展。支持广元绿色家居企业搭建稳定供应链条,增强产业链韧性。鼓励绿色家居制造企业和板材生产企业互相配套,按照双方年度板材配套业务总额的5‰分别给予双方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支持企业提质增效。对年度产值首次跨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50亿元台阶的绿色家居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20万元、35万元、50万元、65万元、80万元、100万元。对首次评定为四川民营企业100强、四川制造业企业100强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企业参加展会。举办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博览会、展销会,帮助家居企业提升市场占有率,扩大知名度、美誉度。鼓励绿色家居企业积极参加由政府单位组织和推荐的国内外知名家居展会,对参展企业按展位费用20%的比例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家居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改造或对环保治理设施改造升级,投入超过100万元,且治理后非甲烷总烃(NMHC)浓度不高于20毫克/立方米的,给予企业实际投入15%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40万元。

六、支持降低物流成本。对绿色家居生产企业、木材贸易企业和通过国际班列进口木材的物流运输企业进行物流补贴或奖励。家居制造类企业按每年实际物流费用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木材贸易企业按年度木材交易金额的3‰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通过国际班列进口木材的企业,按1929元/20英尺集装箱、4710元/40英尺集装箱给予补贴。

七、支持企业融资。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为家居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按照企业所付年度担保费用的50%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家居制造项目进行贴息支持,以企业在金融机构融资额为基数,按照当期基准利率的1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贴息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八、支持人才培养。支持市内大专院校、职业院校与家居企业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对新开设家具设计与制造等相关专业的学校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建成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并投入使用的家居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家居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对与毕业年度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家居企业,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

本政策措施适用于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所需财政奖补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奖补资金均不含国省奖补的资金,市、县(区)另有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措施出台后,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在市、县(区)惠企政策“一站式”窗口进行办理。

本政策措施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施行期间如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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