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3602/2025-053 | 公文种类 | 函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时间 | 2025-08-06 | 发布日期 | 2025-08-22 | 文号 | 广住建函〔2025〕20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4号提案答复的函 |
尹俊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政府投资类项目行政许可容缺办理管理办法〉的建议》(第1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机制建立现状
我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来,紧紧围绕“三减三增”(减环节、减材料、减成本,增效率、增服务、增便利)核心目标,先后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行政审批服务“容缺后补”“告知承诺”制度》《关于市政公用接入项目实行“非禁免批”的通知》等文件,按照项目投资主体、建设规模、风险等级等差异化特点,结合审批服务实际需求,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为一般政府投资、一般社会投资、中小型社会投资、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等11类项目,同步出台并联审批流程图,明确各个主干事项与并行办理事项审批时间
及流程,对除涉及国家、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涉密保密等特定事项外,实行容缺后补制度。同时整合审批服务部门窗口资源,在政务大厅设立项目审批服务专区,涉审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清单制管理,全部授权入驻,为投资项目提供“一窗进出、统一受理、全程在线”服务。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市工程建设类项目审批事项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与省住建厅行政审批管理平台同步办理。由于两平台表单采用全省统一填报模板,市州无权自主调整,且部分数据未实现互联互通,致使办理相关容缺手续时需重复提交材料,便捷度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优化调整办理标准。制定全市统一的容缺办理实施细则,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可容缺材料的具体清单、适用条件、容缺时限和补交要求。对容缺材料按照重要程度进行分类分级,如核心材料、辅助材料,设定不同的容缺规则,确保标准清晰、可操作性强。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政策变化、实际工作情况和项目反馈,定期对容缺办理标准进行评估和修订,及时更新容缺材料清单,保证标准的时效性和适应性。
(二)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微信、抖音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容缺办理政策,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详细介绍容缺办理的流程、条件和要求。开展专题培训和政策解读活动,提高项目业主对容缺办理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引导其积极利用容缺办理机制加快项目审批进度。
(三)提升专员服务质量。加强对审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对容缺办理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准确指导项目业主办理容缺审批。同时,建立考核机制,将容缺办理服务质量纳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
最后,由衷的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6日
(联系人:汪堃,联系电话:13548479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