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3602/2025-056 | 公文种类 | 函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时间 | 2025-08-06 | 发布日期 | 2025-08-22 | 文号 | 广住建函〔2025〕20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37号提案答复的函 |
唐法广、王莉莎、罗远贤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消火栓管理水平的几点建议》(第3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为市城区消火栓规范管理建章立制”的建议
自2024年4月“第 29 期阳光问政(廉)”反馈我市主城区市政消火栓管理混乱相关问题后,为切实加强我市市政消火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借鉴省内外地市州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征集相关单位和社会大众的意见,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于2025年1月正式印发了《广元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了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财政等部门在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等方面的的职责分工,对规范我市市政消火栓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关于“强化消火栓规范管理”的建议
去年以来,我局已安排相关单位对中心城区全部室外消火栓进行了摸排,并分类对消火栓进行统计,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一是建立了主城区市政消火栓台账。经统计,主城区现有市政消火栓972个(含宝轮、大石、荣山、袁家坝等区域),已全部完成测绘上图管理和市政标识标记,同步整改配件缺失、安装不规范等带病市政消火栓305处。二是建立了3类非市政消防设施台账。分别是市主城区物业服务区域临街消防设施台账、主城区无物业服务小区临街消防设施台账、机关事业单位临街消防设施台账。汇总物业服务区域临街消防设施共计788个、无物业管理小区临街消防设施392个、机关事业单位临街消防设施277个,整改存在问题的消火栓100余个,并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在其室外消火栓上喷涂明显的权属标记,已方便后期管理。相关排查数据已移交消防救援部门进行动态监督管理。三是强化新改建项目的消防验收管理。对新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严格要求其对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结合器统一进行权属标记和编号上牌管理,防止新增无主消防设施的问题。同时,我局已督促各县区同步推进消火栓确权管理工作。
三、关于“强化消火栓规划建设”的建议
一方面,为切实解决市政消火栓历史欠账问题,我局已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广元市主城区市政消火栓补建有关事宜的请示》,去年以来,结合两江四岸景观提升工程,已累计补建市政消火栓52处。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2025年4月,我局印发《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消防监督管理责任清单》,明确了市政消火栓从立项批复、初步设计审查、施工以及运行管理的全过程监督事责任项。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市政消火栓与新、改、扩建市政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并做好后期维护管理,积极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此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6日
(联系人:刘建成,联系电话:1811177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