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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3602/2025-076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成文时间 2025-08-06 发布日期 2025-08-29 文号 广住建函〔2025〕229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96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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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96号提案答复的函

纪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无废小区”试点创建共享绿色美好生活的建议》(第19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川环发〔2022〕52号),我市暂未纳入“十四五”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范围。2024年6月,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4〕309号),要求我市先行以1个县区为示范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后期再逐步全面推进。当前,我市由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无废城市”建设,并选取朝天区开展示范建设,正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待取得一定经验和成效后,再稳步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无废城市”“无废小区”建设目标,结合职能职责,抓实抓好小区垃圾分类等相关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厚植分类氛围。在小区内设置宣传专栏,将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自治公约,定期组织垃圾分类进小区活动,倡导居民践行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等低碳行为,培育环保意识,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产生。二是完善设施建设,提升投放便捷度。坚持将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与新建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每个小区至少配备一组“四分类”垃圾投放收集设施;适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站点升级改造,完善遮雨、照明、洗手、宣传等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划定大件垃圾集中堆放区,由片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三是加强行业培训,筑牢管理根基。对物业从业人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专项培训,指导其做好垃圾分类宣传、日常巡查与监督工作,精准引导居民规范分类投放。四是构建循环体系,促进资源高效利用。通过强化宣传提升小区居民及商户的分类意识,引导将可回收物交售至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实现“垃圾变现”;由物业将居民投放的有害垃圾转运至小区暂存点,按规范分类暂存并联系专业机构定期收运,实现 “无害处置”;环卫部门安排专车定时收运其他垃圾,输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实现 “变废为能”;推动餐厨垃圾处置末端企业与商户签订收运协议,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车收运,运送至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资源化利用,实现厨余垃圾“变废为宝”。五是聚焦试点创建,拓展“无废”实践。对标《“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管理规程(试行)》《“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试行)》及《“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细则(试行)》,扎实开展全市 “无废小区”建设前期筹备工作,选取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开展试点创建,打造典型样板,待经验成熟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感谢您对我市“无废小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6日


(联系人:王圻宏,联系电话:1801116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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