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3514/2025-086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5-08-28 | 主题词 | 1-7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9% |
1-7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4.4亿元、同比增长5.9%,增速比全国(4.8%)、全省(5.6%)分别高1.1和0.3个百分点。其中,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02.5亿元,增长9.1%,居全省第6位。
(1)城乡消费持续提升。1-7月,乡村消费品零售额99.93亿元、同比增长6.2%,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14.52亿元、同比增长5.8%,均跑赢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2)重点县区支撑明显。剑阁、旺苍、朝天增速领先全市,分别增长7.8%、7.4%、7.1%;利州、苍溪支撑作用凸显,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贡献率达30.0%、16.1%。
(3)以旧换新贡献突出。1-7月,限额以上汽车、家具、家电、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分别增长14.8%、20.2%、32.2%、36%,分别拉动限上社消零3.0、0.7、1.3、0.3个百分点,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贡献率达30.6%。
(4)四大行业“三升一降”。1-7月,餐饮业零售额71.50亿元、同比增长8.7%;零售业零售额194.48亿元、同比增长8.3%;住宿业零售额3.42亿元、同比增长1.6%;批发业零售额实现45.05亿元、同比下降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