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朱煜江先生: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你可以将你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转入到你现在的工作地点,具体需要以下手续:
1、原单位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表(销户)(可在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2、储金卡(单位经办人在余额处签字或盖章);
3、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4、工作调动函;
5、西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函。
如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委托证明,并提供被委托人的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感谢你的关注!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联系电话:0839—3307356
3309415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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