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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社保问题咨询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的社保发卡地是广元,但是我领了社保卡以后因为一直在成都,就没有在广元交过社保,我的参保地是成都,现在发卡地和参保地不一样,这个有什么影响吗?我要不要进行注销社保卡然后在成都重新办理一张社保卡呀? |
来信时间: |
2022-12-29 |
答复时间: |
2022-12-30 |
答复内容: |
张(先生/女士):您好,咨询社保卡事宜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您留的联系方式,向您进行了电话回复,若对此回复仍有不清楚事宜,欢迎拨打电话(0839)5579300进行咨询。感谢您的来信。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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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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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2013年社保基本 |
信件内容: |
你好,请问一下,2013年社保各险种购买基数是多少?各个百分比又是多少?谢谢! |
来信时间: |
2013-08-30 |
答复时间: |
2013-09-02 |
答复内容: |
一、参保单位缴费比例及基数
(一)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单位缴纳201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20%,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8%,基数原则上以2012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基础,在2012年度省平工资的60-300%的范围进行核定,核定后职工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0777元,下限为2156元。
(二)失业保险
参保单位缴纳2013年失业保险费比例为2%,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职工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比例为1%,基数原则上按本人2012年年月平均工资作为基础,按不低于2012年度市平工资60%进行核定,核定后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702元。
(三)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参保单位按“统帐结合”办法缴纳2013年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为7.5%,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为2%,基数原则上按本人2012年月平均工资作为基础,在2012年度市平工资的100-300%的范围进行核定,核定后职工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8507元,下限为2836元。2004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按照广府发〔2009〕67号文第一条(四)款规定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
参保单位按“低进低出”办法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缴纳2013年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工资总额与退休费之和的5%,其中职工本人缴纳1%。缴费基数在2012年度市平工资的80-300%的范围进行核定,核定后职工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8507元,下限为2269元。核定后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的基数下限为2269元。
2.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在职人员缴纳2013年补充医疗保险以单位选定的参保方案(60元或120元)直接缴纳。
(四)工伤保险
参保单位缴纳2013年工伤保险费比例按行业性质由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确定,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之和,在2012年度市平工资的60-300%的范围进行核定,核定后个人月工资总额上限为8507元,下限为1702元,职工个人不缴费。
(五)生育保险
参保单位缴纳2013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3%,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之和,在2012年度市平工资的100--300%范围进行核定,核定后个人月工资总额上限为8507元,下限为2836元,职工个人不缴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及基数
(一)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20%,可在以下五个档次标准中任选其一档缴费:
1.以2012年省平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为2156元,月缴费金额为431.2元。
2.以2012年省平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为2515元,月缴费金额为503元。
3.以2012年省平工资的80%作为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为2874元,月缴费金额为574.8元。
4.以2012年省平工资的90%作为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为3234元,月缴费金额为646.8元。
5.以2012年省平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为3592元,月缴费金额为718.4元。
(二)医疗保险
1.灵活就业人员按“统帐结合”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2013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9.5%,缴费基数为2011年市平工资,月缴费基数为2546元,月缴费金额为241.8元。按“单建统筹”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2013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6%,缴费基数为2011年市平均工资,月缴费基数为2546元,月缴费金额为152.7元。
2.按“统帐结合”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2013年补充医疗保险费按选定的方案从个人账户中扣除。按“单建统筹”办法参加基本医疗的,其补充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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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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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社保接续咨询 |
信件内容: |
社保接续什么时候开始?? |
来信时间: |
2019-07-22 |
答复时间: |
2019-08-07 |
答复内容: |
小李:您好!来信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我市社保接续工作已于2019年7月29日开始至12月31日截止。咨询电话:0839--3287090 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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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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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社保如何认证?答:本人带上身份证到当地政务大厅认证,本人不方便的可通过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亲人帮忙认证,自行下载四川e社保APP在手机上面认证。
https://www.cngy.gov.cn/ywzs/info/42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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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信箱
2021-06-01
/ldxx/swsjxx/publish/10aeca16d37b4cc1b67fa70a791a24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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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川县社保局一行六人到利州区交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利州区人社局副局长王志斌、区社保局局长陈国俊等5人参加座谈会。青川县社保局一行首先实地参观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大厅,查看了经办过程中的各项资料,现场感受了部分业务办理,并就经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座谈会上,双方就综合柜员制施行、失地农民社保业务办理、养老保障的申报和审批等问题进行了交流。通过此次交流,加强了两地社…
利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2020-11-10
http://www.lzq.gov.cn/news/show/20201111093729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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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停机期间社保经办服务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切换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隐患,利州区社保中心秉承“停机不停服,服务不停歇”的工作原则,做好停机期间群众社保服务工作,确保停机切换工作顺利推进,系统上线后平稳运行。一是及时发布公告,加强宣传引导。一方面通过微信平台、大厅张贴公告等方式告知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四川省社保系统将于5月20日18时至6月8日9时停机,大部分社保业务将暂停办理;另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05-31
http://srsj.cngy.gov.cn/new/detail/20220531162211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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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国务院、省政府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广元落地落细落实,进一步提升广大参保单位和个人对社保降费减负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5月10日上午,市社保局窗口工作人员在利州广场开展了以“降低社保费率 支持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中,市社保局窗口工作人员紧紧围绕降低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比例、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政策,采取展板展示、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现场答疑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解读社保…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05-14
http://zwzx.cngy.gov.cn/news/detail/20190514113440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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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2024-02-18
/ldxx/xzxx/publish/04735f442ac94b2ba2cab276df75dc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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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至17日恰逢春节假期,为确保全市领待人员能够及时领到钱、过好年,市社保中心将原定于每月15-20日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的时间提前至5日,次月恢复原日期发放。针对逾期未认证,按规定应当停发待遇的人员,通过发送短信、电话联系等方式,提醒及时进行认证。共发送认证提示短信38000余条,电话联系120人。同时,对个人银行账户异常导致发放失败的人员,还会在节前安排二次发放,确保春节前社保待遇发放不漏…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02-06
http://zwzx.cngy.gov.cn/news/detail/20240206104744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