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请尚宏归还我的合法商铺 | ||
写信时间 | 2020-07-18 | 公开时间 | 2020-08-10 |
我在尚宏开发商处购买的商铺托管期为六年。现委托协议合同已到期。我想收回商铺自己经营。并就收回铺面一事期前提前一月微信通知管理方。但是管理公司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与承租方以低到无法接受的租金签订了超出托管期限好几年的租凭协议,从未通知商议铺面到期后的续约意愿,且不出示与承租方的合同,以致我根本不知道到底签了多少年,租金多少!强租强占。我和六十几户该业主通过请求普安镇政府和社区领导多次进行协商调解,我们为了商铺长期利益多次退让,但管理公司油盐不进,毫无协商诚意,拒不合理给付房租也坚决不归还商铺。态度嚣张,威胁恐吓部分业主。表示县镇领导管不了他 ,他已是今年人大代表候选人。(其中利害关系不言)2.管理公司今年未做任何通知和商议,私自扣掉我一月房租未支付给我,虽是疫情,但没哪条法律硬性要求必须减租一月!我省吃俭用,前年生二胎诊查出心脏病花了家中几万块,老公的工资要还贷款,我和两个孩子平时的生活开支全靠这点房租 ,我个人并不具备减租条件。我要求管理方退还这一月房租。3.因管理公司不能与我就后续签约条件达成一致,故我坚决要求归还我的我的商铺。。跪请领导协助我收回自己合法独立财产,在此不胜感激 |
梁某朝同志: 您好!您反映尚宏商场管理方与业主间的纠纷问题的信访件收悉。镇高度重视,经核实处理,现作如下回复: 经核实,尚宏广场商铺业主于2013年10月左右与广元市尚宏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定了委托招商管理协议,协议约定委托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租金从2014年7月1日到2017年6月30日按商铺购买总价款的7%支付租金,从2017年7月1日起按实际收取租金支付,租金每半年向业主支付一次。由于疫情的影响,2020年2月至3月很多商家无法正常营业,营业额下降而难以负担房租,为扶持企业发展,国家提出倡议减免房租。2020年3月尚宏商场各承租方纷纷向广元市尚宏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申请减免租金,经公司商议后决定号召所有业主减租一月,并张贴在公示栏中,部分业主看到倡议后提出了异议,经管理公司与业主进行商议后,大部分业主表示认可,少数业主由于家庭经济情况等原因表示不愿减租,针对该问题,小玲珑社区及我镇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多次进行协商未果,该问题属于商业纠纷,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各自正当利益。关于托管协议中约定的时间是否到期、是否续约等问题,我镇多次进行调解,你们双方各持己见,很遗憾未能达成和解,该问题属于合同纠纷,我们调解部门无法就合约是否有效、是否到期做出评判,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正当权益。 感谢您的来信!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