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切底根治百姓饮水污染源 | ||
写信时间 | 2020-07-12 | 公开时间 | 2020-08-10 |
尊敬的市长你好! 为彻底治疗当地自来水的严重污染,老百姓深受其害,怒气冲天,强烈要求终止公店乡荣光水库长达二十多年的养鱼合同。群众多次举报,收效甚微,他们以各种借口,理由为制造污染源的鱼老板涂脂抹粉,不难看出割不断这个污染源的问题究竟在哪里?奥妙又究竟在何处?老百姓要的是绿水青山!特此请求查办! 荣光水库周边百姓 |
黄女士: 您好! 您于2020年7月13日致信市长信箱,反映群众公店乡荣光水库养鱼造成自来水污染严重,要求终止公店乡荣光水库长达二十年的养鱼合同的信访事项,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经王河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18日进行了现场处理: 1.业主敖某全对水库外因死鱼造成的农户饮用水源井进行处理,在对饮用水源处理达标检测前,由敖某全对所污染农户免费送生活用水及牲畜用水。 2.对水库、大坝内外及周边的白色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清除,3.对水库内水质经行处理,达到行业标准要求,.对水库内鱼苗减少养殖密度,不得使用饲料,肥料养殖,实行人放天养,5.业主敖某全对水库内的网箱、增氧设备、船只在2020年7月22日内拆除。业主敖某全对上述处理意见进行整改结束后,对相关水质进行检测,必须达到主管部门标准,并在规定时间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或合理投诉,村委会将终止原签订的合同。王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魏某带队于2020年8月3日到现场督导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业主敖某全2012年于荣光村村委会、华光村村委会签订的养殖合同是在2008年与两个村签订的合同的基础上延续了2012年至2038年11月养殖合同,业主敖某全每年向两个村交承包费2200元,20年共计44000元。而荣光村、华光村在2012年将承包费用于建修公店场至四方坝公路基础路基支出。而两个村如要提出提前终止合同,两个村须退出承包费。2020年7月24日经两村群众代表大会上讨论一致认为: 1.修改合同内容,业主敖某全在承包期内不得使用饲料,肥料养殖,实行人放天养。2.不定时对相关水质进行检测,必须达到主管部门标准,水质检测一经不达标,村委会将终止原签订的合同。 感谢您的来信!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