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明珠园停车收费管理问题 | ||
写信时间 | 2020-06-13 | 公开时间 | 2020-06-28 |
投诉 尊敬的书记 投诉关于停车位乱收费的问题,万育街的停车位收费工作人员,每天早上六点半左右到场,超出规定时间段(7:00—22:00)收费。曾投诉到城管局,回复调查处理,但一直不了了之,问题依然存在。后拨打收费牌上的投诉电话,被告之他们要调查,直到第二次电话投诉时,才转给了片区经理联系处理这这事。但片区经理要求我给她提供收费员早上收费的照片,不然就莫法落实。我想问问,片区经理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提一点建议:御都园外的天源街竖了一块收费公示牌,上面显示该路段为一类收费路段,为计时收费。但东安路上没有这样公示牌,片区经理解释也为一类收费路段。理由是两条路挨在一起,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每条路都能跟它扯上关系。我想清楚东安路到底是不是物价部门核定的一类收费路段?如果是,我建议在公示牌上明确收费路段的街道名称,避免一块牌子管了几条街道的混乱局面!如果没有,我建议对敷衍塞责的片区经理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进行教育! 停车问题虽然是几块钱的小事,但我更服从规则,规则内的绝不含糊。但如果因为几块钱而认为是鸡毛蒜皮的事而拖而不决,甚至置之不理,,我觉得是对规则的亵渎!望领导明鉴! |
唐成海先生: 您好!您于2020年6月13日致信市委书记信箱,反映“明珠园停车收费管理问题”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解释和答复如下: 市城投公司按照市物价局《广元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广价费〔2010〕90号)规定,收费标准为:一类区域2小时以内收费2元,2小时以后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二类收费区域2小时以内收费2元,2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三类区域起价2元/次;在同一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15分钟以后时间从始停起连续计算并按规定标准收费,夜间22点至次日7点免收停车费标准。 针对您所反映出的问题,经核实,情况基本属实。现处理情况如下:一是前期市城投公司收费标准公示牌是按批次分路段统一安装,现已完成该路段收费标准公示牌安装。二是市城投公司已对该路段收费员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并给予处罚。三是市城投公司已约谈该片区经理。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再次感谢您对停车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3477777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
广元市国资委 2020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