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助缴费问题 | ||
写信时间 | 2024-08-29 | 公开时间 | 2024-09-09 |
广元市领导 您好! 本人为剑阁县普安镇的村民咨询以下问题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问题 现在缴费档次是200元-6000元的档次,经了解在其他很多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档次很多在200-10000元之间,有的城市甚至高达好几万,为了更多的村民有不同的一个缴费需求,和保证多年以后老年人的一个养老的经济情况,是否可以开通更高档位的一个缴费档次。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助缴费问题 为了保证村民以后老有所依,现在各地相继已经开通了,个人资助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如下列表有其他社会保障局开通办理的资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案例。 |
魏先生: 您好! 您于2024年8月29日通过《市长信箱》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助缴费问题”信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20号)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5个档次,对应的政府补贴为40元、45元、50元、6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100元、120元、160元、200元、240元、280元。各市(州)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省规定最高缴费档次基础上增设缴费档次,增设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增设缴费档次增加的政府补贴由各地自行负担,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城乡居民缴费提供资助。我市在省规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基础上未增设档次,也未出台缴费资助政策,缴费档次和缴费资助均按照川人社发〔2022〕20号规定执行。 感谢您的来信!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