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房屋楼顶漏水问题 | ||
写信时间 | 2020-07-28 | 公开时间 | 2020-08-14 |
尊敬的冯安富书记 你好 我是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街道办事处,东山街107号3幢2单元5楼1号住户,也就是原木材公司单位家属楼,今天我向你反应的是关于房屋维修问题,我们这本也是在棚户区改造范围之内,我们这小区本共三幢楼,共住几十户人家,但百分之八十五都已搬进新居,而我们仅目前也只剩下十几户未搬,结果后来不知什么原因不谈了把我们剩下,现在主要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这房屋维修问题没人管理,现在正是雨季接连几天大雨,导致楼顶无人管理大面积漏水严重,这本是木材公司单位的住宿房子,我打电话让他们来处理一下房顶,但木材公司单位负责人说,现己将此房产移交给拆迁办,因拆迁办也安了不少人住在已搬走的房子里面,然后我又打电话给拆迁办让他们来看啥个处理一下漏水问题,拆迁办又说这房子是木材公司的资产,他们不能动,现在搞的两边都没有人来出面维修,都不想出钱,我本住五楼,水从楼顶漏到六楼,六楼己无住户,又漏到我五楼,漏的我现在屋头灯都不能开了怕漏电,睡也无处睡,床上面漏,家里又要家电安全隐瞒严重受到影响,折迁办谈成这样导致房子无人维修,结果两边都不管,请冯书记百忙中关心一下这个事情,恳请为盼,望尽快解决, |
何女士: 您好!您于2020年7月28日致信市长信箱,反映原木材公司单位家属楼住户楼顶无人管理,大面积漏水严重,的信访件收悉。我办7月29日受理,并向您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过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母亲(陈某春)于2004年10月在原木材公司职工唐某香处购买一栋3单元5栋1号房屋,2019年7月过户到名下。2012年凤凰山棚户区启动拆迁,征拆小组多次与您母亲就房屋拆迁进行商谈,始终未能达成拆迁协议,所以至今您母亲仍居住在该房屋。因该栋楼住户绝大部分已征拆后搬至安置房居住,加之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又没有物业公司管理,部分梁柱腐蚀导致漏水情况存在。 凤凰山社区在与天展公司和住户多次协调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天展公司公司协调工人对房屋漏水顶子进行简易维修处理,达到防雨效果,所须费用由您母亲先垫付,最后在拆迁搬离时由天展公司在搬迁费用中支付。 2020年7月30日天展公司负责人汤某峰与您母亲沟通协商,均认可该意见。前期嘉陵街道办事处对您反映的信访事项经过协调处理,天展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已安排工人进场处理漏水问题,社区工作人员与您也及时进行沟通,并宣讲了有关政策。 感谢您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嘉陵街道办事处 2020年 8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