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土坯房改建新房申请书 | ||
写信时间 | 2020-06-19 | 公开时间 | 2020-07-13 |
尊敬的邹市长: 您好!利州区荣山镇二重岩村地处深山巨谷之中,土贫地瘠,经济极为落后,是典型的贫困村。二重岩村一组又是利州区荣山镇通往旺苍县燕子乡的门户,可公路沿线的土坯房与危房林立,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由于贫困,当地几位危房主人多次想新建住房,但由于自身经济能力不足而导致失败。张保军、周元松、王希奎、张永灵等多人屡次向上级政府反映情况,此事均未得到解决。有关领导只允诺每位新建户补助一万元。可同在利州区的龙潭却每户补助两万元,同属一个镇管辖的和平村也可补助两万元。二重岩村为何只补助一万?2020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面对一排排破旧的土坯房,不知我们何时能够新建? 深表谢意 电话:13350033380 |
张保军先生: 您好! 您于2020年6月19日致信市长信箱,反映申请土坯房改建新房的补助2万元的问题。我镇于2020年6月22日受理,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农户提升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利府办发〔2020〕11号)精神,本次农房提升改造补助政策如下:农房权属为农业户的,原则上不拆除新建,但对已不能维修加固,确需拆除危旧农房新建的,报区安居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实行一户一审批,给予1万元/户的资金补助;在农村只有一处宅基地且有住房保障,自愿拆除旧房恢复耕地,并承诺放弃宅基地不再建房的,给予1万元/户的资金奖励;拆除危旧农房暂不新建,由区自然资源部门确权,保留宅基地;对现有农房进行维修加固改造的,由乡镇(街道)会同住建部门认定主体结构安全(出具安全评定报告),根据改造内容按照总投资的80% /户进行资金补助( 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户)。对于维修加固、新建房必须在6月30日前完成任务,否则不纳入本次农房提升,因此您申请的土坯房改建新房的补助标准调为2万元诉求不予支持。请你理解。 感谢您的来信!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