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民生投诉 | ||
写信时间 | 2020-08-06 | 公开时间 | 2020-09-08 |
尊敬的市长阁下:我是广元市利州区普通市民。家住利州区滨江路(上河街)利江苑7单元601,本人于2020年6月30日向贵单位反映的安全生活状况,由于我家房屋是楼顶出现严重漏水,金达物业公司在7月3日左右进行了一次处理,在下雨的过程中还是在原地继续漏水我将漏水事宜再次反映给北街社区和金达物业公司,于7月17日左右再次进行第二次处理,在下雨的过程中仍然继续漏水,打电话给金达物业不接电话,经嘉陵办事处和北街社区进行协商解决于2020年8月5日北街社区和金达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但是金达物业公司赵经理置我不理,态度蛮狠未达成处理意见。 投诉事物具体如下: 1.房物漏水未达效果。 2.2008年地震后,小区每户的灾后维修资金几千元的去向,资金运用未见答复。 3.电力保民生,智能电网未出结果。 广元市利州区上河街利 江苑 赖仕燕 2020年8月6日 |
赖女士: 您好! 您于2020年8月7日致信市长信箱反映位于顶楼的房屋漏水严重等问题,金达物业公司不作为等问题的信访件收悉,我办于2020年8月11日受理,并向您送达了受理告知书,现将办理情况告知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漏水房屋位于北街社区范围内望江路南段利江苑7单元601号,面积83m2,利江苑小区共有84户居民,修建于2003年,该小区自入住以来,由业主委员会聘请广元市金达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至今。物业公司也在北街社区的协调下先后做了两次补修处漏,因屋面不利于施工(设计楼梯梯步至五楼终止)所以处理难度较大,在所收取的物业费中(报市物价局物业费定价)也未列支屋面漏雨处理项目,小区业主也未建立维修资金,屋面漏雨应在维修基金中列支。下一步社区将继续协调物管方与您协商解决房屋处漏问题,并建议您为了彻底处理好房屋处漏问题,积极向有关单位申报加设彩钢雨棚。 2008年地震后,当时由全体业主选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按照灾后重建办公室要求进行招投标方式对需要维修的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投标,由有资质的企业在灾后重建办公室备案后完成实施。现今北街社区向该小区业委会询问,由于年代久远,业委会答复维修资金已全部用于该小区地震后房屋受损加固,并于2020年8月23日书面答复了利江苑小区5.12地震后房屋加固有关情况的报告。 前期嘉陵街道北街社区责成广元市金达物业公司联系小区业委会研究,以召开业主大会或入户征求全体业主意见的方式,以广大业主意见为准,决定是否将小区电业资产交给电业部门进行智慧电力改造。但是电业局要求资产无偿转移,经业委会商议,只能转移设备,设施资产属于全体业主的无法转移,所以未达成协议无法实施。老城的老旧小区的设施的配套目前已经无法适应居民的现代生活,部分陈旧的配套设施的改造势在必行,我办将会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感谢您的来信!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嘉陵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