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发【2025】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广元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23—203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