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科教)局、市直属中职学校:
为实施职业学校特色专业计划,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市教育局决定参照《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用)标准,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开展市级重点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和对象
(一)评估目的:认定一批市级重点专业、培育一批市级重点后备专业,加快完善全市重点专业体系建设,为省级重点专业建设储备项目;促进学校专业建设和办学实力提升。
(二)评估对象:2012年度新申报创建市级重点的专业(每校限申报1个专业,不含学前教育专业;已具备2个省级重点专业的学校此次不新申报)。
二、申报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专业建设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符合区域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在全市或当地发挥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各项基础数据不得低于《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设置条件”要求。
(三)具备较好的教学、实训(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物质条件和较健全的管理制度;每学年有一定的专业建设专项经费。
(四)该专业2009-2011三个年级在籍学生不少于270人,连续招生超过3年,且有一届以上毕业生,评估当年该专业招生人数不少于2个班级。85%以上学生获得国家相关技能证书,毕业生综合素质高、质量好,就业率不低于95%,对口就业率不低于70%。
(五)专任专业教师(不含实习指导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85%,高级职称教师或者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达20%,双师型教师达70%。
三、申报材料
(一)学校自查报告。
(二)申报专业建设情况汇报(含专业设置社会背景、行业背景和社会需求预测;专业建设基本思路及目标;专业建设的组织机构和资金投入计划)。
(三)《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复评专业按新申报专业的要求提交材料。
评估中定性指标时限一般为3学年,定量指标以评估现状为准(指标中有明确时限要求者除外)。
四、申报程序及评审认定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情况择优申报,专业名称规范并报经主管部门同意。
(一)申报学校自评:申报专业对照申报条件及《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用) 且自评达到70分以上,形成学校自查报告、填写《申报表》连同专业建设报告向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二)县、区教育局初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申报专业进行初评,达到70分以上的,将学校自查报告、《申报表》(教育局签署意见)、专业建设报告(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于10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成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三)市级审评、认定:市教育局职成科牵头于10月中旬组织评估组对上报专业开展评估(每专业一天),重点核查相关数据、了解专业教学管理和改革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评审意见。按照达到80分以上的推荐为市级重点专业,70-79分的推荐为市级重点后备专业的原则,提交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五、其他事项
1、开展《指标体系》培训。培训时间:8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培训地点: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参培人员:各县区教育(教科)局职成股长、全市各中职学校的教学副校长和教务科长(已具备两个及以上省级重点专业的学校可不参加)。
2、成立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重点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业评估工作。
3、联系人:邓友邦 联系电话 3267044
邮 箱:gyjyzck@126.com.
附件:1.《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试用)
2.《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申报表》
广元市教育局
2012年8月20日
抄送:广元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
广元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8月20日印发
附件1:
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
重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试用)
广 元 市 教 育 局
二○一二•八
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试用)
分 类 总 目 录
一、《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用)
编制与实施说明
二、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目录
三、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用)条目
1 专业设置与管理
2 专业师资
3 专业设施设备
4 教学改革与创新
5 质量与效益
四、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估汇总表
五、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申报表
《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用)
编 制 与 实 施 说 明
一、《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用,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结合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在遵循科学性、导向性、示范性、可操作性以及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下,对申报重点专业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市级重点专业建设,逐步建立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标准,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整体改革,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指标体系》分为二级,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19项,采用百分制计分法,各指标得分取小数点后1位,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三、评价时限:定性指标时限一般为3学年,定量指标以评估现状为准(指标中有明确时限要求者除外)。
四、评价结论: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达标;70—79分为基本达标;69分以下为不达标。
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目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总分值
1
专业设置与管理 1-1 培养目标
1-2 专业规划
1-3管理机制
1-4专业规模 10分
2
专业师资 2-1 专业负责人
2-2 师资结构
2-3 队伍建设
2-4 教师能力 28分
3
专业设施设备 3-1 校内实训基地
3-2 校外实训基地
3-3 信息资源 24分
4
教学改革与创新 4-1培养模式改革
4-2课程体系改革
4-3教学方法与手段创新
4-4评价模式改革 16分
5
质量与效益 5-1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
5-2学生质量与社会评价
5-3社会服务效益
5-4示范作用 22分
总 分 100分
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 标 内 涵 与 分 值 评分说明 资 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