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军工系统企业增值税减免备案
2012-11-29  来源:广元市国税局

军队、军工系统企业增值税减免备案

 

业务描述

  军队、军工系统企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之前,主管税务机关对其进行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的业务。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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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规范

  纳税人向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提出军队、军工系统企业增值税减免备案申请。综合服务窗口负责查验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资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齐。

  资料查验通过后,综合服务窗口于1个工作日内将资料传递至税源管理部门;税源管理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未通过的由税源管理部门将相关资料传递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并告知纳税人,初审通过的,并于4个工作日将资料传递至区(市)县国税局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于1个工作日内复审完毕报区(市)县国税局分管局领导审核并于1个工作日内提出终审意见。

  终审后,政策法规科将相关资料传递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由其传递给纳税人。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及份数

  1、《增值税优惠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2、备案减免税书面申请(一份);

  3、军工企业资格证明或军队企业证书复印件(一份)(除军队、军工系统企业以外的一般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军品可不提供);

  4、相关合同复印件(一份)。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获得相关部门的证书后或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送。

国税机关

承诺办理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并于7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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