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华隆建材有限公司3万立方米/年建筑用石灰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3-07-23  来源:市环保局

旺苍县华隆建材有限公司

3万立方米/年建筑用石灰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的有关要求,现将3万立方米/年建筑用石灰石生产线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旺苍县三江镇战旗村九社,20117月,获得由广元市国土资源局颁发了的采矿许可证(C5108002010127130086349)。矿区范围由15号拐点圈闭,面积约0.0082km2,矿区范围内保有石灰石矿资源/储量11.64m3,矿区设计生产能力为3m3 /a,矿山服务年限为3.8年。

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深度为:+1007m+950m。拟建3万立方米/年建筑用石灰石生产线一条,建设生产车间、工具房、变电房等共计200平方米;配套建设办公室50平方米,职工宿舍100平方米、食堂20平方米、浴室10平方米等附属设施。总投资估算100万元。计划用地12.29亩。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⑴大气环境影响

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大气环境及环境敏感点浓度增量较小,项目建成投产后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及附近敏感点影响较小。       

 ⑵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机修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机修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厂区路面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不会对受纳水体石洞沟的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项目所在地海拔标高均在900米以上,当地居民均饮用山泉水,该项目所在无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因此,本项目废水不存在异常或事故排放情况,对地表水和饮用水源地无影响。

 ⑶声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石灰岩矿开采时的爆破声以及矿山露天开采机械带来的机械噪声,经现场调查了解,厂区周围200米范围内无需要保护的敏感目标,采石厂主要高噪声设备均位于山谷内,周围植被覆盖良好。营运期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等措施,经山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小。本环评要求:爆破采用浅层松动爆破的方式。石灰岩矿开采时的爆破声是短暂的、暂时的,它随爆破的结束而结束。

 固体废弃物影响

 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表层剥离土、弃渣及生活垃圾。表层剥离土临时堆放在项目西侧,待项目服役期满后作为绿化用土全部利用,不外排,弃渣将全部运往弃渣场堆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矿山开采的机械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爆破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项目产生少量的粉尘,经洒水降尘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并对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表层剥离土临时堆放在项目西侧,待项目服役期满后作为绿化用土全部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评价认为,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旺苍县三江镇战旗村九社,矿区设计生产能力为3m3 /a,矿山服务年限为3.8年。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深度为:+1007m+950m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与当地规划相容;项目采用成熟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项目总图布置可行;采取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总体上可使“三废”和噪声达标排放,并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较小,不会因项目建设导致区域环境功能发生改变。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对本项目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致电: 

建设单位名称:旺苍县华隆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坪

联系电话:13035625678

环评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人电话:13980631581  或直接回复电子信箱:1287152371@qq.com

七、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上信息,任何单位、专家和个人对拟建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采取传真和电话方式告知建设方和环评方,意见反映截至本公示后15天。

3万立方米/年建筑用石灰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旺苍县华隆建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1章 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旺苍县华隆建材有限公司三江镇战旗石灰石矿地处旺苍县三江镇战旗村。20117月,广元市国土资源局颁发了旺苍县华隆建材有限公司三江镇战旗石灰石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8002010127130086349。根据四川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化探队于20074月编制的《旺苍县三江镇战旗石灰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范围内保有石灰石矿资源/储量11.64m3,矿区根据资源储量、开采技术条件、外部运输和销售,结合地方政府规划,设计生产能力为3m3 /a,矿山服务年限为3.8年。

1.2项目地理位置

旺苍县华隆建材有限公司拟设旺苍县三江镇战旗石灰石矿矿山位于旺苍县城75°方向,直距29.3km的旺苍县三江镇战旗村九社境内。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06°3627″,北纬32°1740″。拟设矿区范围由1--5号拐点圈闭,矿区面积0.0082平方公里,拟设采深标高自1007m950m。三江镇战旗石灰石矿位于广元市旺苍县75°方向,直距29.3km的旺苍县三江镇战旗村境内,矿区有10公里简易公路到乐坝镇,交通较为方便。

1.3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旺苍县三江镇战旗村九社,20117月,获得由广元市国土资源局颁发了的采矿许可证(C5108002010127130086349)。矿区范围由15号拐点圈闭,面积约0.0082km2,矿区范围内保有石灰石矿资源/储量11.64m3,矿区设计生产能力为3m3 /a,矿山服务年限为3.8年。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深度为:+1007m+950m。拟建3万立方米/年建筑用石灰石生产线一条,建设生产车间、工具房、变电房等共计200平方米;配套建设办公室50平方米,职工宿舍100平方米、食堂20平方米、浴室10平方米等附属设施。总投资估算100万元。计划用地12.29亩。

2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评价区内环境空气1个监测点位NO2小时均值范围为0.0200.024 mg/m3SO2小时均值范围为0.0310.035 mg/m3TSP日均值范围为0.160.20mg/m3,测定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说明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2 地表水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监测结果,监测断面的所有测定项目均未出现超标现象,所有项目标准指数值均小于1,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的要求,项目所在地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2.3 声环境现状评价

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各环境噪声监测点的声环境质量较好,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的规定。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声学环境质量较好。

2.4 生态环境现状

三江镇战旗石灰石矿区生态评价范围为0.0082km2(<20km2),根据现场踏勘,矿区范围内主要为灌木、部分混交林等,植被较发育,大部分地区为高山林木覆盖区域,整个地区植被覆盖率达80%以上,对植被影响较小。但矿山公路、矿山开采产生的废渣将占用一定的土地,并对环境有一定程度的污染,由于矿山规模为小型,影响范围不大。不会使项目区内生物量、物种多样性、绿地数量等锐减,也不会出现土地的荒漠化。

3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1水环境影响分析

3.1.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废水包括混凝土搅拌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搅拌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尽量循环使用。施工现场应设化粪池,少量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对地表水基本无影响。

3.1.2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营运期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农肥或林灌,不外排;机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根据对本项目用水和排水的工程分析,项目在运营期,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公司对每天产生的约1.8m3/d生活污水主要采取化粪池处理,处理后达到农灌要求后的废水,主要由当地农民用作肥料进入林地或用作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由于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因此在厂区不设污水外排口,禁止废水外排,对厂区雨水经沉淀后可汇入项目东侧的石洞沟。可见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较小,加上对项目受纳水体石洞沟现场监测可知,石洞沟水质较好,因此项目建成后对石洞沟不会造成直接影响,不会改变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和质量。

3.1.3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地下水污染途径一般分为:通过包气带渗入;由岩溶通道、人工裂隙、孔、坑道等直接注入;通过地表水体由岩层侧向渗入等几种。根据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区建成后污染物排放特征,对污废水通过以上几种途径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进行分析。

1)通过包气带渗入

通过水文地质特征分析可知,本区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矿区内岩层多为砾岩,含水性较弱且地表第四系覆盖层较薄,岩层整体性较好,地层倾角较大,不利于地表水渗漏,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废水均设有较为完善的处理措施和排水工程,因此通过这种途径进入地下水系可能性较小。

2)由岩溶通道,人工裂隙、区、孔、坑道等直接注入

石灰石矿区和工业广场生产、生活污废水均为处理达标后排入排水沟后汇入矿区东侧季节性溪沟(石洞沟),因此,矿区污废水不存在由孔、坑道直接注入地下水的条件。

3)通过地表水体由岩层侧向渗入

从矿区水文地质资料来看,区内石洞沟是矿区范围地下水的主要排泄通道,矿区内的地下水水位高于地表水位,地下水明显补给地表水,废水进入地表水后,随河水从岩层侧向渗入地下水的可能性极小。

从上述分析可知:本矿区建设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3.2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3.2.2 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过程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场地平整阶段即土石方阶段,主要噪声源有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第二施工阶段为基础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有混凝土搅拌机等;第三施工阶段为结构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有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电锯等。

从预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从现场来看,项目施工地点离项目周围敏感点(农户)的距离都在200m以上,施工噪声对外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3.2.2 营运期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现场勘查和工程平面布局图,本工程主要噪声源距厂界和环境敏感点的距离估算,然后采用上述点源距离衰减模式,求出本工程主要噪声源对个预测受声点的噪声贡献值,然后与各个受声点的噪声现状值叠加所得的值即为该点的环境噪声预测值。本工程投产后的主要噪声源经过有效治理、距离衰减后对外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3.3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3.3.1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施工作业面和地面运输产生的扬尘;另一方面是推土机、挖掘机及交通工具释放的尾气。施工场地周围植被覆盖良好,有利于减轻燃油废气对空气的污染,但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会使局部范围内的大气污染加重。为有效防止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应在施工现场采取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在施工工作面,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及时洒水,在大风日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

2)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应及时清扫,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3)施工过程中采用的锅炉应符合环保要求,使烟尘达标排放。

4)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细颗粒物料运输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

3.3.2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1、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分析

为减少扬尘污染,应及时洒水,在大风天气应加大洒水量。因筛选出来的石灰石矿会被及时装车外运,因此储矿场常年储存量较少,扬尘量较小,在采取及时洒水或篷布覆盖等措施时会有效减少扬尘量的产生。固体废物在堆弃时,应及时洒水,在大风天气应加大洒水量,做好弃渣场覆土和周围绿化工作,加强堆场管理,即可减轻或防治弃渣扬尘对大气的污染。地面生产系统分散产尘点主要包括运输、装卸、堆存等过程,应尽量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

2、道路运输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主要运输公路的车流量不会有大幅度的增加,因此矿区石灰石矿运输产生的公路扬尘对运输公路扬尘量的贡献较小,且影响范围仅在公路附近局部地区。环评要求汽车运输为封闭式,可防止石灰石矿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和撒落。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输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3.4 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3.4.1 施工期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除能利用的利用外,其余全部用于工业广场的回填利用。工业广场施工过程中将排放少量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3.4.2 营运期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表层弃土和弃渣,表层土临时堆放,待项目服务期满后用于绿化,弃渣将全部运往弃渣场堆放。

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3.5 施工期生态综合整治措施

工程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原有的自然景观格局将受到人工干扰,占用土地失去原有的生物生产功能和生态功能,改变了局部地区土地利用现状,但影响仅小,不会使整个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发生改变。

根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应以土壤、植被的保护、水土流失防治为主,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1)环境保护策划

完善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监理机构,明确其职能,资金落实到位,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

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外随意砍伐树木。

2)土地保护及恢复措施

施工中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尽可能地不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对于植被生长较好的地段,尽量不要设置临时工棚、料场等。

②熟化土壤的保护和利用:在施工前,首先要把表层的熟化土壤尽可能地推到合适的地方集中起来;待施工结束后,再施用到要进行植被建设的地段,使其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3)植被恢复措施

工程施工期加强管理,遵循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施工时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增大土壤及植被破坏的面积。

临时占地区域,施工结束后尽量按照原有土地利用性质,进行土地复垦或林草恢复(根据不同地段的生态环境特点选择适合于当地生长的树种、草种),保持地表原有的稳定状态,其造林成活率要达到85%以上;植被总体恢复系数要达到95%以上。

工业广场的建筑和生产设施建设完成后,应在建筑物周围进行绿化,绿化树种选择当地易于生存的树种,以美化环境,并防风减尘。

对于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乔木、灌木林、草地等占地的破坏,对于永久占地范围内的乔木等,可采取移栽等措施。弃渣场服务期满后,应覆土绿化。

4 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分析

4.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废水种类、数量及性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8m3/d,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后,用作厂区绿化用水和林灌,不直接外排。

外排废水治理总体措施: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约1.8m3/d,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后,用作厂区绿化用水和林灌

4.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本项目的无组织排放粉尘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由于本项目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较小,排放浓度较低,加上现场监测可知,项目周围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因此,项目产生的粉尘不会对项目外界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所以项目对本项目产生的废气进行治理的经济、技术可行。

4.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爆破声以及矿山露天开采机械带来的机械噪声,经现场调查了解,厂区周围200米范围内无需要保护的敏感目标,采石厂主要高噪声设备均位于山谷内,周围植被覆盖良好。营运期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等措施,经山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小。本环评要求:爆破采用浅层松动爆破的方式。石灰岩矿开采时的爆破声是短暂的、暂时的,它随爆破的结束而结束。

综上所述,只要合理利用这些噪声综合治理措施,可以将噪声污染降低到最小。

4.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表层弃土和弃渣以及生活垃圾。

表层土临时堆放,待项目服务期满后用于绿化,弃渣将全部运往弃渣场堆放。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可见,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和生活固废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固体废物处理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的原则,对本项目生产及生活产生的固体废物应作分类处理。

由此可见,本工程固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无论从经济还是技术上讲都是可行的。

4.5环保投资

本次评价对项目提出了较全面、合理的各项环保措施,总环保投资8.6万元,占总投资100万元的8.6%。本环评要求业主单位打足环保经费,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5 公众调查结论

从调查结果分析可以看出,对3万立方米/年建筑用石灰石生产线建设项目公众反应基本良好,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支持,公众认识到并关注项目对当地环境对当地居民和经济会造成一定影响,但绝大多数影响都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相信通过污染治理可以有效控制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不少公众也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1)要求环保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对项目建设严格审查,不定期经常抽查,做到执法从严,真正使该项目的污染排放符合相应排放标准。

   2)建设方需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设施,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环保监控体系,严防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做到以新带老和总量控制,最大限度的做到对周围的住户点无污染。

   3)项目建成后,各类环保设施需经环保部门认真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总之,当地人支持项目建设,但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做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也要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三废处置要求,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向广大人民宣传企业的环评情况,让大家监督。只要建设单位切实做好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将会受到该区域公众的更大支持。

6  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认为,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旺苍县三江镇战旗村九社,矿区设计生产能力为3m3 /a,矿山服务年限为3.8年。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深度为:+1007m+950m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与当地规划相容;项目采用成熟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项目总图布置可行;采取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总体上可使“三废”和噪声达标排放,并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较小,不会因项目建设导致区域环境功能发生改变。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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