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方案出台
放烟花爆竹限时限地限品种
爆竹声声除旧岁,烟花爆竹是春节期间不可缺少的喜庆物品。1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2014年春节期间实行“限定时间、限定区域、限定品种”等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政策。
限定时间:18天
今年,我市城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2014年1月28日至2月14日(农历腊月廿八至正月十五),市民可在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限定地点:七类场所禁放
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以下七类场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是文物保护单位;二是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是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是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是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是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限定品种:B级以下
禁止零售经营者销售和禁止单位、个人燃放B级以上(含B级)级别的烟花爆竹。对零售业户往年剩余的B级产品,应由返库保管的批发企业负责作价收回处置。
据介绍,目前烟花爆竹按火药量多少、烟花爆竹粗细,被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往年市面上出售的礼花部分属于B级,B级烟花爆竹一般直径在2寸以上,药量单发超过25g。只允许燃放安全距离为5米以内的C、D级的喷花类、旋转类、吐珠类、升空类、爆竹类等产品。
此外,禁止燃放拉炮、摔炮、砸炮及含有氯酸钾等敏感度高和超标、易伤人的品种。
安全攻略:选购、燃放、事故处理有技巧
选购:首先应从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并做到“三看”:一看烟花爆竹销售点有没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看产品标志。合法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有燃放说明,并在包装物上印制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产品外包装上标注有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等。三看产品外观。合格产品表面整洁、无浮药、无霉变、无明显变形;文字图案清晰,筒体粘合牢固,不开裂、不散筒。
燃放: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并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正确燃放。燃放烟花爆竹产品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思想意识不正常或喝酒后,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产品。未成年人不能单独燃放烟花爆竹,需由成年人陪同。在明确点火部位后,采用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即离开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拢产品,停止燃放其他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
意外情况处理:如燃放烟花爆竹发生人身伤亡和火灾事故请及时拨打110或119报警,并协助公安机关疏散人群,做好相应灭火处置工作(记者 刘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