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须知
2016-09-02  来源:市公安局

   

 

一、适宜对象及申请出入境证件种类

1、60周岁(含)以上的外省居民可以在我市暂(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就近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申请(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2、外省居民可以在我市暂(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就近提交换补发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3、符合条件的我省居民可以在市内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申请。

二、提交申请手续

享受上述便利政策的居民申请相关出入境证件,除需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填写规范、完整,并贴有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和“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外,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全日制教育机构出具的在校证明;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及签注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特殊人群需满足特定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五下午13:30-15:30)

办理地点:广元利州区万源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四、办证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30日签发(不含寄送时间)。

五:收费标准

根据所办证件类型收取相关费用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9-5572116、5572117

监督电话: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010-66266400

         省厅出入境管理总队:028-86301453

         广元市公安局:0839-52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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