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近日,广元市启动了2016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共涉及退休人员18万余人,其中企业15.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2.6万人。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于本月底前发放到位。
调整对象: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不包括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退职)人员。年龄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标准和办法: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二是挂钩调整: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增加3.5%,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满1年增加3元;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增加5.0%。三是适度倾斜:高龄退休人员中70-79岁、80-89岁、90岁及以上的每月再分别增加40元、80元、12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2015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的企业退休人员继续按往年办法和标准进行倾斜调整。(记者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