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我市从9月起启动职业年金征缴工作。“职业年金”所需费用将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代缴。涉及我市390个单位,1.2万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各县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分别进行该项工作。
征缴范围
“基本养老保险”人员
什么人才有职业年金?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其范围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一致。所以,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只要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均可参加职业年金制度。
据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基金征缴科科长刘鹏介绍,目前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1.2万余人,需要缴纳职业年金。县区的由各县区人社部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工作。
怎么缴纳
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4%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其单位缴纳的8%采取记账的方式,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个人、非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个人都需要缴纳实款。据相关文件,我市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职业年金制度,今年9月正式启动征收经办工作之前的将补缴。“已经征收了市本级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的应缴部分还没有进行结算,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9月以后由单位代扣代缴至机关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刘鹏说。
怎样领取
按月领取或一次性支付
关于领取,规定了三种条件:一是退休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二是出国(境)定居人员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是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记者 尹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