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工作,保障公务枪支安全和依法使用,按照公安部《关于近期一些地方发生公务用枪丢失以及违法违规使用案事例的情况通报》及市局有关要求,近日,市局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对各地公务枪支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
检查组深入全市各级配枪部门和基层所队,采取逐库、逐枪、逐人、逐台帐方式,对各地落实公安部《通报》及省厅、市局有关通知精神,枪支佩戴使用、保养维护、台帐管理及库(室)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系统的检查,排查整改了苗头性隐患性问题。
此次工作共督导检查各级配枪部门36家,排查问题隐患16处,无枪支丢失、被盗和涉枪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公务枪支管理日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