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三举措为农民进城购房提供制度保障
2017-02-10  来源:旺苍县政府

(1)完善城市落户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放宽县城区落户条件。同时,购房家庭依法享受城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帮扶、义务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2)完善保障权益机制。农民工和农民到县城区及重点镇购房但户籍暂未迁出的,其农村权益不变。在城区购房的,尚有1名及以上家庭成员户籍未迁出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益不变,按规定享受各项惠农政策。(3)完善就业安置机制。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春潮行动”,通过形成一套返乡创业政策体系、搭建一批返乡创业平台、构建一套返乡创业服务机制、开展一批鼓励创业专项活动,力争三年内实现10%在外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确保农民工和农民“进得来、留得住、买得起、住得好”。


Copyright@2003-2023 www.cng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维护: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1 蜀ICP备090040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