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以来,广元市工商局根据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和市场现状,对城区40余家停车场进行了走访调查,并组织召开市城区非占道停车场格式条款点评暨行政指导会,根据《合同法》《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市城区23家停车场经营管理方进行指导规范。
会议组织学习了省内外部分停车场司法案例,宣读了市工商局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关于市城区非占道停车场格式条款的点评意见,宣讲了停车场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工商、发改、交警三部门同志分别依据各自职能对停车场规范进行了指导。
会议指出,市城区部分非占道停车场采取《须知》《规定》《通知》《告示》等形式,以格式条款规定停车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其中部分条款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合理、不公平:3处条款排除消费者解释合同的权利、2处条款人身伤害免责、31处条款免除经营者责任、推卸协助消费者挽损等义务、6处条款免责范围扩大化、1处条款代替消费者作出意思表示、1处条款侵犯消费者物权,违背公平合理原则,不利于矛盾纠纷解决。并对一些格式条款文字、标点符号及单位落款使用不当等问题,进行了善意提醒。
会议要求各停车场遵循公平原则确定权利和义务,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不得出现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无效免责条款,删除或修改免除经营者其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同时要明码标价,加强管理,降低停车场的经营、管理风险。
目前,部分停车场已对涉及的格式条款进行修改和删除,并向广元市工商局作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