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8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2017-08-25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广人社函〔2017207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8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就业扶贫力度的建议》(提案第86号)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就业扶贫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你们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们始终以就业扶贫统揽人社工作全局,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思路、务实工作举措,大力实施“组织一项调查、实施两项计划、开展四大行动”的“124”就业扶贫工程,突出政策扶持、帮扶对象、帮扶措施、能力提升、岗位对接、创业扶持“六个精准”,引领全市贫困群众精准就业、脱贫奔康。截至目前,全市今年计划脱贫的4.56万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者中4.38万人实现就业。

一、制定专项政策,突出政策扶持精准

2016年,我们起草了《关于做好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广府办函〔2016102号),针对农村贫困家庭劳动者,创新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创新培训政策。对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并吸纳农村建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给予培训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的自主创业或组织创业的农村建卡贫困家庭劳动者,按每人1500元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二是创新就业服务补贴政策。对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并免费成功介绍农村建卡贫困家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职业中介机构,按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服务补贴。三是创新自主创业政策。对自主创业或组织创业的农村建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含因精准扶贫或创业项目占用土地而失去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可采取信用担保的形式给予融资支持,贴息额度按户平或成员提高到20万元,可连续3年纳入贴息范围。四是创新企业吸纳就业政策。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人的奖补,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新吸纳10名以上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的,作为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

二、开展一项调查,突出帮扶对象精准

一是开展专项调查。为精准掌握贫困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情况,今年3月,我们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专项调查,把贫困劳动者就业创业现状及需求作为主要内容,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1732号)。根据“一库五名单”要求,按照“个人登记,村(社区)成册,乡(镇)建账,县区汇总”的原则,采取村(社区)入户调查、乡(镇)核对录入、县区抽查汇总、市上专项督查的方式,全面摸清了2017255个脱贫村4.56万名贫困家庭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基本情况和需求,做到“基本信息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向清、能力需求清、创业意愿清”。二是实施动态管理。依托金保网,开发农村贫困劳动力“一库五名单”信息管理系统,将就业扶贫工作纳入线上运行管理,定期对信息数据分析、汇总,动态掌握贫困劳动者就业情况和县区就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指导县区,采取相应帮扶措施,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实效。

三、实施两个计划,突出帮扶措施精准

一是实施贫困劳动者就业帮扶计划。印发《广元市贫困劳动者就业帮扶计划》,根据贫困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以户为单位因人制定符合贫困劳动者实际的就业帮扶计划,建立就业扶贫帮扶计划台账。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推进计划实施工作机制,县区建立就业扶贫帮扶计划责任制,分项目、分片区落实帮扶责任人;乡镇(街道)按月将帮扶情况汇总上报县区,县区根据帮扶情况,指导调整帮扶计划,并按季对就业扶贫帮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市上对就业扶贫帮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抽查,专题通报抽查结果,并纳入县区就业扶贫年度考核内容。二是实施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计划。我们根据“创建一村、整村脱贫”的创建目标,研究制定15条创建标准和验收办法,明确县区每年至少打造13个就业扶贫示范村,当年脱贫摘帽的县区,在有贫困村的乡镇至少打造1个就业扶贫示范村。今年上半年,我们率先在利州区试点,并已逐步推广到全市。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就业扶贫示范村3个。

四、开展四大行动,突出岗位对接、能力提升、创业扶持精准

一是开展就业促进脱贫行动。实施区域劳务合作。与宁波、杭州、昆山、深圳等发达地区建立区域劳务合作关系,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劳务合作地企业定期提供岗位,县区定期组织贫困劳动者进行岗位对接,促进贫困劳动者有序转移输出就业。对接本地企业岗位。以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为支撑,以县区各类园区企业为依托,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为补充,建立市、县区、乡镇、村多层级就业扶贫基地94个,针对贫困劳动者技能水平收集多层次就业岗位,定期发布,定期组织贫困劳动者到基地就业。对接公益性岗位。针对就业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者,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并给予每月不低于300/人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截至目前,全市开发公益类岗位1551个,“一对一”安置贫困劳动者1551人就业。搭建无缝对接平台。采取上下联动,政企互动的方式,多形式开展各类招聘活动。组织县区、乡镇、村三级专场招聘会,把就业岗位送到贫困劳动者手中;把贫困劳动者送到企业,参加企业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组织贫困劳动者参观企业工作、生活场所,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促进贫困劳动者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截至目前,全市举办各类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29场次,帮助3704名贫困家庭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二是开展技能培训脱贫行动。开展“扶贫专班+企业订单”培训。针对有转移就业意愿且未实现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者,与企业签订劳务订单,根据订单确定培训工种,组织开展电工、家政服务、焊工、汽车维修、工程机械操作等“扶贫专班”,培训合格后向企业定向输送。开展“特色产业+实用技术”培训。针对从事农业生产的贫困劳动者,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采取培训大篷车、田间课堂、师带徒等形式,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促进贫困劳动者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增收脱贫。开展“入职+岗位技能”培训。针对企业新招用贫困劳动者,在上岗前,主动与企业对接,根据岗位技能要求,开展岗前培训,使贫困劳动者尽快适应就业岗位,促进稳定就业。开展“技能+素养”培训。在开展技能培训的基础上,组织贫困群众参加农民夜校,加强感恩教育、养成良好习惯教育,扭转“等靠要”思想,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实现就业技能水平和生活素养双提高。开展“技能提升+劳动维权”培训。针对已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者,把培训向贫困劳动者务工聚集地延伸,根据就业岗位需要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同时,开展劳动维权培训,现场发放劳动维权明白卡,将劳动维权知识送到务工贫困劳动者手中。截至目前,全市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54期,培训贫困劳动者3841人。三是开展创业带动就业行动。打造政策激励引擎。筹集地方财政资金1800万元建立贫困劳动者返乡创业分险基金,采取三权抵押、合作社成员联保互保等反担保方式,为返乡创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在贫困村创业,并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补贴。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吸纳农村建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企业吸纳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规定标准,给予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打造众筹发展引擎。按照“资金跟着贫困户走、贫困群众跟着致富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思路,推动形成“贫困户变股东、众筹入股享分红”众筹扶贫模式,大力推行贫困户资金入股、土地入股、劳力入股和技术入股等多元化“众筹”入股方式,建立多种形式的股份制合作社,增强创业扶贫内生动力,逐步形成抱团发展、抱团脱贫的新格局。打造能人带动引擎。实施创业脱贫典型示范、返乡创业能人带动、创业优势资源向贫困村集聚“三大行动”,重点完善“一个分管领导、一个工作部门、一个服务团队、一个督办机构”“四位一体”返乡创业对接服务制度,适时召开“返乡创业,回家发展”乡友座谈会,积极动员广元乡友回乡带头创业、带领贫困劳动者创业、带动贫困劳动者就业,切实把返乡创业园建在贫困村、把优秀创业项目落地贫困村作为以创业带动贫困劳动者就业的重要抓手,促进创业优势资源向贫困村集聚。截至目前,全市回引投资1000万元以上优秀创业项目落地贫困村12个,回引投资1亿元以上优秀创业项目落地贫困村2个,带动1206名贫困劳动者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四是开展劳动维权脱贫行动。分区域定期将外出务工贫困劳动者清单发送农民工工作站,由农民工工作站具体负责外出务工人员劳动维权服务。将市内务工的贫困劳动者清单发送务工地劳动监察部门,建立市、县区劳动监察部门信息反馈制度,适时反馈贫困劳动者上岗、报酬支付等情况,优先维护贫困劳动者劳动权益。分区域发放劳动维权明白卡,定期与用人单位进行交流沟通,确保劳动报酬及时支付。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精准对接,做好分类帮扶。充分利用政府各驻外机构的作用,做好市外务工贫困劳动者的对接工作,并制定精准帮扶措施,强化跟踪服务,促进稳定就业。二是抓好精准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围绕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旺盛行业设计培训内容,以实际操作为主,采取小班式教学模式,大力开展订单、定向、“扶贫专班”等实用型技能培训,并做好培训后就业岗位的对接工作。三是抓好转移就业,搭建对接平台。进一步拓展市内外就业渠道,搭建区域劳务协作平台,扎实开展扶贫专场招聘会等活动,促进贫困劳动者多领域、多渠道实现就业。四是抓好典型示范,强化企业吸纳。在每个县区打造23个就业扶贫示范村,推进以村为单位的整体就业扶贫工作。加大返乡创业项目回引力度,召开返乡创业流动现场会,着力培育就业扶贫示范企业,表彰一批创业扶贫明星和就业扶贫基地。

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31
Copyright@2003-2025 www.cng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维护: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1 蜀ICP备090040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