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广元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治理,筑牢美丽乡村建设基础的建议》(第1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监督考核机制,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的建议
在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方面,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比武”考核内容,建立了“月调度排位、季考核评比、年终总考评”的考核机制。市综合协调组统筹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督导工作方案,明确了督导内容、督导方式。组织各部门制定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6个专项行动督导标准,制定了月进度督导统计表、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在加大地方投入方面,要求各县区要按规定整合相关资金统筹使用,并积极争取农发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抵押补充贷款项目;鼓励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场化运作,积极包装一批重大项目,招引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提升整治建设进度和质量。
二、关于“编制符合乡村特点的环境治理及建设规划”的建议
编制乡村规划,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建设规划“不下乡”问题,当前我市已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研究村庄发展空间需求,针对有条件的村编制村庄规划。截至目前,全市7个县区均启动了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全市镇乡总体规划覆盖率已达96%,多数村庄建设、整治有上位规划可依。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通过“点状用地”等方式更好地规划农村建设用地,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进一步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在村规划中考虑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求。统筹农村住房布局,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
三、关于“研究制定乡村环境治理地方法规”的建议
在研究制定乡村环境治理地方法规方面,全市目前已出台3部,启动立法工作1部。一是《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已于2018年9月1日起施行,共五章四十三条,包括总则、管理机构和职责、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责任、附则,重点对湖区保护范围、规划的相互衔接、管理职能职责、保护措施、产业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二是《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已于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四十七条,包括总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规划与调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重点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作出具体要求。三是《广元市历史乡土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办法》。已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四十八条,包括总则,历史、乡土建筑和市级传统村落的申报与认定,历史、乡土建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法律责任,附则,主要规定了历史、乡土建筑和传统村落的申报与认定以及相关保护管理要求。四是《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草案)》。已于今年6月6日正式启动立法工作,将重点围绕加强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增强文化自信提出具体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全市绿色生态发展中长期规划,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我市乡村环境治理领域的地方法规方案,加快推动乡村环境治理从“行政主导”向“依法治理”转变。
四、关于“充分发挥乡村居民主体作用”的建议
今年5月,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广元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等六个专项指导意见》,明确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过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规范村民自治。下一步,我们将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积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共建、经费共担、环境共管机制,鼓励村民投工、投劳、投资,主动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主要通过村民投工投劳解决。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综合考虑地方财力、农民意愿等因素,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
五、关于“有效形成污染无害化循环利用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全市上下切实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总量控制、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思路,以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一是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养殖准入制度,实行规模养殖场(小区)联合审批机制,严把新建畜禽养殖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及环评关口。构建养殖退出机制,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坚决取缔禁养区内规模养殖,2017年,全市禁养区内216家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已全部按期关闭或搬迁;2018年禁养区调整完善后新调入禁养区的养殖场(户)正在有序开展关闭或搬迁工作。建立监管巡查机制,完善网格化巡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执法查处来震慑养殖污染问题,倒逼规模养殖场主动履行好主体责任。二是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聚焦规模养殖场,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畜禽养殖直连直报平台,将规模养殖场纳入平台监管,推行“一场一策”,做到粪污去向可追溯;聚焦考核评估,促进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出台《广元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层层压实责任;聚焦项目申报实施,促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落地落实,目前全市已争取到畜牧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非畜牧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项目,累计争取中央资金2.125亿余元,用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聚焦转型升级,结合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散养户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宜居乡村建设。三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控害、饲料清洁化、废弃农膜收集处理、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六大行动”,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废弃农膜回收率、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89%、73%、70%、85%,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并积极推广以昭化区王家稻渔工程为代表的生态农业,切实指导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技术模式,形成适宜山区发展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
六、关于“出台补贴政策确保污染治理企业正常运行”的建议
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为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有效缩小城乡二元化差距,我市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广元市农村厕所污水治理工作(2018—2020年)实施方案》《广元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广元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县区加强对农村厕所污水治理及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扶持力度,落实项目建设运营的用地、用电、设备拆旧等支持政策,降低农村厕所污水治理成本;积极推进专业化企业统一负责建设运行,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健全补贴机制,鼓励“以效付费”制度,委托专业机构实行第三方监管,依据监管结果向运行企业支付费用;鼓励和引导使用再生水。在创新建运管理模式方面,要求按照“县区主导、循序渐进、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鼓励“全域统筹规划、统一打包、投建运营一体、收集处理一体、政府购买服务”农村厕所污水治理新模式,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优选资信好、投融资能力强且有从事城乡水环境治理专业能力的企业,实施农村厕所污水治理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发挥企业在农村厕所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和专业化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将生活垃圾分类、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存量垃圾治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21个项目纳入了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落实好项目建设运营相关支持政策,截至目前,已开工项目21个,已完工项目4个、完工率19%,累计争取项目资金15000万元,城乡环卫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七、关于“鼓励有条件的乡村采取生态模式处理生活废水”的建议
着力补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农村污水有效治理,将全市行政村划分为一、二、三类村,分类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和标准。一是统筹打造“千村示范工程”,高标准整治一类村污水。对城镇周边具备污水收集能力的村庄,将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延伸,使其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收集处理,达标排放。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和出水水质不达标的,进行限期整改。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排放。对村内具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居民安置点、聚居点(15户或50人以上)、乡村旅游区或日均产生污水20立方米以上的农户采取建设农村污水二级生化处理设施(生物接触氧化池、一体式处理设施、氧化沟、人工湿地等)进行污水规范处理,处理后废水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对村内分散式住户,通过配套微动力处理设施、三格式化粪池或单户式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达标排放。二是全力抓好常规整治,有效治理二类村污水。充分发挥现已有污水处理设施作用,对周边区域实施管网配套收集处理,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对居民聚居点或日产生污水量较大的农户结合畜禽粪污治理等通过建设三格式化粪池、沼气池或者人工湿地等方式对污水处理,有效降低污染物浓度,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或资源化利用,确保废水不直接排入自然水体。对分散式农户充分利用现有的化粪池、粪坑等进行改造升级,实现污水的简易处理,并确保废水不直接排入自然水体,不污染外环境。三是努力推进边远村庄整治,常规治理三类村污水。统筹厕所革命、畜禽粪污等治理,推广三格式化粪池、户用沼气池等方式对污水收集,实现渣液分离、厌氧发酵等有效处理。对高海拔、结冰期长的村庄,充分利用现有的化粪池或污水处理等设施,采取改造升级措施,在有效降低臭味的同时实现保温,自然繁殖微生物等菌类,通过沉渣和水解酸化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对水源困难村庄,提倡废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通过配套污水收集装置或利用现有设施,实现污水的有效收储,灌溉还田利用。
最后,衷心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他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9日
(联系人:宜居乡村科 唐丽娟 联系电话:1588356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