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脱贫残疾人巩固提升任务)分配情况予以公告(详见表),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
市(县)
|
金额(万元)
|
备注
|
广元市
|
41
|
|
苍溪县
|
41
|
|
监督电话:0839-2301207、0839-3317570
意见收集人:肖翰 王凯
电子邮箱:1505073@qq.com
通讯地址:市残联(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兴安路459号)、市财政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