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决定:
自2022年12月6日20时起,利州区东坝街道兴安社区鞍子路12号、兴安社区合围区(鞍子路57号、58号以东,62号、63号以南,50号至51号附2以西,52号以北)的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利州区(含广元市经开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广元市利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