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8-10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李长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建议》(第15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抓实田长制落地”的建议。

一是印发《广元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成立市、县田长制办公室并加快其履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市、县、镇(乡)、村四级田长责任体系。二是出台《广元市田长制运行规则(试行)》《广元市田长制会议制度(试行)》《广元市田长巡田工作制度》《广元市田长制信息制度(试行)》《广元市田长制工作督查制度》配套制度,推进田长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推动田长制工作落实落细。三是按照省级工作安排全面启用巡田APP开展巡田工作,各级田长将通过巡田APP开展线下巡田,并在线上记录巡田轨迹,上报巡田问题线索,能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耕地流出、破坏、撂荒等方面的问题。

二、关于“抓好公众监督效益”的建议。

“构建你拍我查的社会监督体系”是一个很好的建议,可以充分发动群众对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等行为的有效监督。目前,我们主要是通过广泛宣传和动态监管来保护耕地。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对基层干部、群众开展保护耕地、建房等相关业务宣传培训,通过制作宣传标语画报、“村村通”广播、法制宣传栏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宣传保护耕地、宅基地建房有关政策规定,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择地建房观念,自觉遵守不乱占耕地建房有关规定,杜绝非法买卖、侵占多占、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耕地动态巡查监管。全面构建巡查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部门、乡镇、村社动态巡查责任,建立健全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的动态巡查机制,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要求,推动落实耕地保护、宅基地执法权下放乡镇,强化乡镇执法力量,对涉及宅基地使用、建房规划、建设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三是联合开展村(居)民建房占用耕地治理。严格执行“四到场”“三审核”“两公示”宅基地逐级审批制度,引导村民宅基地选址不占永久基本农田,少占耕地。四是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成立市、县耕地“进出平衡”和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专班,全覆盖开展耕地撂荒摸底调查并建立整治利用台账,纳入恢复耕地后备资源库。通过鼓励农户自主复耕、土地流转、代耕代种、村集体回收复耕等方式全面治理撂荒地。

三、关于“稳抓土地承包人主体责任”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出台了一系列的惠农补贴政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稻谷补贴、实际种粮户一次性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均是按照实际种植面积落实补贴金额。从2020年起,省、市分别启动惠农惠民补贴“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等基础信息的采集更加的精准,对补贴资金的监管更加严格,有效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额除以可享受补贴的耕地总面积,同一县区内标准统一。相关政策文件也明确了补贴范围,对于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并严格按照要求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将补贴资金兑付到享受补贴的农户手中。近年来,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外,国家加大了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相继推行稻谷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力求最大限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四、关于“抓牢农村土地流转和经营监管”的建议。

2021年,市委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农村土地流转和经营监管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工商资本流转土地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定、风险防范机制等制度。一是严格农村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流转土地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二是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土地分级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县区政府严格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受让主体按照分级审查审核规定,土地流转100亩以下的,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流转土地100亩及以上500亩以下的,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流转土地500亩及以上的,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审查申请。提交审查申请时同时提交流转意向协议书、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证明、流转项目规划等相关材料。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等进行审查审核。三是建立土地流转经营风险防范制度。鼓励租金一次性支付或先交一年以上租金再使用土地。提倡县(区)按流入方一定比例缴纳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探索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引入保险机构按土地流转交易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保费,由流转双方按比例分别承担;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建立按流入方缴纳一定复耕金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复耕制度,确保土地流转有序、风险可控,农民利益得到保障。

五、关于“抓实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建议。

我市严格落实部、省关于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要实行年度“进出平衡”的要求。一是组织各县区按照“以进定出、先进后出、进大于出”要求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再减少。二是强力推动2021年和2022年流出耕地整改恢复任务74665亩,完成比例128.2%,连续2年实现耕地面积净流入。三是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常态化推动2023年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组织开展了第一、二阶段流出耕地整改和恢复补充5972亩,均超额完成省下目标任务。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他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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