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
一、适用范围
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
二、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
2.《广元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广住发〔2019〕21号)。
三、申请条件
在广元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一年的借款人。
四、申请资料
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
五、数量限制
无。
六、办理流程
受理→复审→办结。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
符合政策、手续齐全、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当场办结。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
十、注意事项
一年内办理一次该项业务,偿还金额以万元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