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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

一、适用范围

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

二、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

2.《广元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广住发〔2019〕21号)。

三、申请条件

在广元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一年的借款人。

四、申请资料

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

五、数量限制

无。

六、办理流程

受理→复审→办结。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

符合政策、手续齐全、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当场办结。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

十、注意事项

一年内办理一次该项业务,偿还金额以万元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