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日期如何更正
问:出生日期如何更正?
答:前置条件:
出生日期变更以下情形不予受理:
(一)本人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后又提供登记有不
同出生日期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变更出生日期的,不予受理。
(二)凡已经申请并更改过出生日期,再次申请更改的,不予受理。
(三)干部的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情况,干部个人不得随意更改。今后凡干部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均不予受理。
(四)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正在被刑事处罚,以及变更出生日期可能影响其他公民、组织依法正常行使权利的人员,不予变更。
(五)201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入户的,一律不得变更出生日期。
(六)凡已经申请更改年龄一次的,公安机关不再受理更改信息。
申请条件:
公安机关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公民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可以更正出生日期(一)经公安部门核准错号、重号的;(二)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正出生日期的;(三)经公安部门批准变更性别的。
办理材料
(一)提交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和《户籍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
(二)《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认定能够证明出生日期错误的原始资料等证明材料。
(三)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四)民警调查核实写出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