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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如何更正

     问:出生日期如何更正?

答:前置条件:

出生日期变更以下情形不予受理:

(一)本人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后又提供登记有不

同出生日期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变更出生日期的,不予受理。

(二)凡已经申请并更改过出生日期,再次申请更改的,不予受理。

(三)干部的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情况,干部个人不得随意更改。今后凡干部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均不予受理。

(四)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正在被刑事处罚,以及变更出生日期可能影响其他公民、组织依法正常行使权利的人员,不予变更。

(五)201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入户的,一律不得变更出生日期。

(六)凡已经申请更改年龄一次的,公安机关不再受理更改信息。

申请条件:

公安机关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公民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可以更正出生日期(一)经公安部门核准错号、重号的;(二)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正出生日期的;(三)经公安部门批准变更性别的。

办理材料

(一)提交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和《户籍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

(二)《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认定能够证明出生日期错误的原始资料等证明材料。

(三)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四)民警调查核实写出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