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问:行政许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答:一、受理条件
符合流域(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专业、专项规划。
二、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法规类型:法律 条款: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条款内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95572096 ; 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