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们职责及怎样监督他们履职呢
问:河长们职责及怎样监督他们履职呢?
答:各级河长对相应河流管理保护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围绕河长制六大任务,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管理保护工作;牵头制定相应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明确年度目标、问题、任务责任;牵头组织对相应河流存在的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以及协调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统筹协调解决流域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等。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有关要求,我们建立了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导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制度及河长巡河、工作督办、工作提示约谈通报等配套制度,制定印发了对县区委、县区政府河长制工作考评细则和市级部门河长制工作考评细则、市级河长河流县级河段长的河长制工作考评细则,市委市政府把河长制工作纳入对县区委、县区政府、市级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并纳入《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风险提示清单》,通过这些制度的建设,加强对河长履职监管,保障河长制顺利推进。我想,通过发挥好这些机制的作用,我们一定能够促进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职不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