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如果女方已丧失生育能力了,对孩子监护权应如何判决
问:在离婚时,如果女方已丧失生育能力了,对孩子监护权应如何判决?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