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特困供养救助怎么办理
问:城乡特困供养救助怎么办理?
答:一、适用范围
户籍为本辖区城乡居民
二、申请条件
具有青川县户籍的城乡老年人(60周岁以上)、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可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申请材料
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调查审批表
2、村(居)委会对城乡特困供养待遇申请的民主评议表
3、青川县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表
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监护人责任书
5、个人申请书(乡镇人民政府签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6、城乡特困供养待遇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证明材料(村或社区签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7、城乡特困供养待遇申请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8、孤残的必须同时附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证(二级以上)或县级以上医院出示的住院病例证明
9、分散供养的需上报申请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农商银行)
四、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五、办理流程
本人申请—村(社区)入户调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民政局审批。
六、审批决定证件
无
七、承诺办理总时限
27个工作日
八、数量限制
无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收费方式
无
十一、认证方式
身份证实名认证
十二、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十三、办理地点
观音店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十四、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十五、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公示公告
十六、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十七、咨询电话: (0839)7403513
十八、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十九、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