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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特困供养救助怎么办理

问:城乡特困供养救助怎么办理?

答:一、适用范围

户籍为本辖区城乡居民         

二、申请条件

具有青川县户籍的城乡老年人(60周岁以上)、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可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申请材料

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调查审批表

2、村(居)委会对城乡特困供养待遇申请的民主评议表

3、青川县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表

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监护人责任书

5、个人申请书(乡镇人民政府签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6、城乡特困供养待遇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证明材料(村或社区签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7、城乡特困供养待遇申请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8、孤残的必须同时附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证(二级以上)或县级以上医院出示的住院病例证明

9、分散供养的需上报申请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农商银行)

四、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五、办理流程

  本人申请—村(社区)入户调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民政局审批。

六、审批决定证件

七、承诺办理总时限

27个工作日

八、数量限制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收费方式

十一、认证方式

身份证实名认证

十二、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十三、办理地点

观音店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十四、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十五、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公示公告

十六、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十七、咨询电话: (0839)7403513

十八、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十九、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