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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问: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答:(城镇、农村)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无劳动能力: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无收入来源: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无履行义务能力:1.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2.60周岁以上或者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3.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