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务知识库 » 详情
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与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问: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答: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