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息贷款资金清算流程是什么
问:贴息贷款资金清算流程是什么?
答:1.金融机构报送清算材料。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做好贴息及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各经办金融机构要严格对照政策口径如实申报,于每年1月前将上年度贴息及奖资金申报材料连同担保机构、人民银行出具审核意见的相关数据表报送当地财政部门。各资金申报主体务必确保数据准确、资料完备、报送及时。
2.市县财政部门审核报送。各市(州)、扩权县财政部门应认真做好贴息资金清算汇总审核和报送工作,于每年2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财政厅。具体报送材料包括:资金申报文件、资金清算审核表(详见附件2)。各资金申报主体和地方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均视同该机构(地区)上年度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和未发生贴息进行清算以及该年度不申请贴息及奖补资金处理。其中:金融机构未按时报送资金清算材料的,由金融机构自行负责;金融机构按时申报,但市(州)、扩权县财政部门未按时报送清算材料的,由该市(州)、扩权县财政部门自行负责(全额负担中央、省级财政应承担的贴息及奖补资金)。
3.资金清算审核下达.财政厅和财政部四川监管局对各市(州)、扩权县财政部门报送的上年度资金清算进行审核认定后,报送财政部审核,财政部审核下达清算结果后,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审核结果与各市(州)、扩权县财政局办理贴息及奖补资金清算。